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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展作品荣誉设置调整通告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1日
关于“海南·东方‘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
大展”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和入展作品稿酬分配方式调整的通告
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和中国文联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结合投稿作品实际,结合投稿作品实际,经主办单位共同商定,“海南?东方‘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和入展作品稿酬分配方式调整为:入展作品110幅,稿酬人民币各16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本大展的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由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调整今日起通过本大展的官方网站——诠摄汇网(http://www.cppfoto.com)予以通告。已投稿者因以上调整而不愿参与评选的,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告知我们。
联系电话:010-65251661
电子邮箱:cppdazhan@163.com
中国摄影报社、海南省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