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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入库及使用协议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稿方与主办方之一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摄影作品(以下又称“照片”)入库及使用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1条 名词解释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 版权拥有者权利:指投稿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享有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转授权等权利。
1.2 数字化加工:是指对内容资源以计算机编码、拆解、数字再现等方式加工成可以在互联网和各种移动终端上向用户提供的数字资源的过程。
1.3 入库摄影作品/照片:是指经主办方对投稿作品予以筛选后认为达到入选国家“美丽中国水图片库” (以下简称“图片库”)要求,同意入库的摄影作品/照片。图片库是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专业内容资源库的一个重要子库,是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项目“数字水利出版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照片入库的投稿方将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颁发入库证书。
第2条 合作内容
2.1投稿方授权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对投稿方提供的入库照片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定价、销售、宣传推广、许可第三人(用户)使用等商业运营;授权地域范围为全球范围内;投稿方同时授权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一切可能的方式将入库照片用于与“美丽中国水图片库”商业运营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将入库照片资源整合到相关数据库和资源平台,通过互联网、离线数据库、各类出版物等形式向用户提供本协议入库照片资源生产的数字产品、各类数字及纸质出版物等。
第3条 权利和义务
3.1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认为照片中包含违法、不适当的内容,有权要求投稿方立即修改,投稿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未修改的,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有权删除,同时可取消与投稿人就该照片的合作。
3.2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征得投稿方同意并告知投稿方后,可在其品牌推广、市场宣传、新闻稿件和披露文件中免费使用投稿方的名称、标识、Logo,和/或表明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
3.3 投稿方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摄影作品中使用他人照片作为素材资源的,已取得了版权拥有者相应的许可。通告方同时保证,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依照本合同实施的行为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且无须再向任何第三方取得许可,亦无须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款项。
3.4 投稿方保证提供的照片资源不违反任何法律和法规、政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第4条 入库照片费用
4.1 本协议涉及的入库照片使用费用按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与投稿方的约定执行,具体为:
4.1.1 入库但未入展的照片:如有第三方通过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销售渠道购买照片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与投稿方以销售价为基础,按5:5的比例进行分成。
4.1.2 入库且入展照片:如有第三方通过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销售渠道购买照片时,在累积利润达到“美丽中国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入展作品稿酬之前不向投稿者进行分配;当累积利润超过入展作品稿酬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与投稿方以销售价为基础,按5:5的比例进行分成。
4.2 上述4.1.1条款所列照片入库后,从第二年起按年结算照片使用费。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投稿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销售分成作为当年的照片使用费。
4.3 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各自相应的纳税责任,投稿方的个人所得税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在照片使用费中代扣代缴。
第5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所作保证、承诺未能实现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赔偿金等一切费用。
第6条 争议的处理
6.1 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同意向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不可抗力
7.1 本协议项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8条 其它条款
8.1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在终止之前已履行和清结的权利和义务的效力。
8.2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8.3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经投稿方在投稿网页点按“我接受”按键后生效。本协议对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和投稿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