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中国“美丽玉溪”新天地杯旅游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玉溪市地处云南中部,邻近省会昆明,是云南的主要旅游地区。玉溪是古滇文化的发祥地,历史悠久,山川秀丽,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全年平均气温18度左右,素称“天然温室”,有着“生命起源地”、“聂耳故乡”、“云烟之乡”、“花灯之乡”、“高原水乡”的美誉。
玉溪自然风光秀美,民族风情浓郁,人文景观独特,历史文化深厚,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毗连成群,温泉溪流纵横四野,共同构筑了独具魅力的高原湖泊景观。除了独特的自然景观之外,玉溪的人文景观也让人叹为观止,玉溪花灯富有浓郁的地方色彩,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音乐文化资源孕育了伟大的人民音乐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曲作者——聂耳。除此之外,玉溪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典型,原始状态保持完好,成为联合国“人与生物圈”定位观察点。
在玉溪旅游,游客还可体验到独特的少数民族风土民情,如傣族、彝族、哈尼族、蒙古族等。其中,古滇国贵族的后裔——花腰傣舞姿婀娜,服饰靓丽。
闻茶香、品美食、鉴美酒、观梯田、赏鲜花,呼吸大自然氧吧清新洁净的空气,领略自然遗产的伟大,这就是玉溪的旅游。
为了集中宣传玉溪优美的自然风光、博大深厚的人文资源和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展现玉溪旅游的新风貌、新气象,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与中国摄影报社、云南省摄影家协会合作,并联合玉溪市摄影家协会、玉溪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玉溪先锋数码影像制作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新天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中国“美丽玉溪”新天地杯旅游摄影大展。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以“美丽玉溪”为主题的优秀摄影作品,借助摄影图片直观、形象的展示方式和载体,吸引潜在群体关注玉溪,走进美丽玉溪。
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玉溪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玉溪先锋数码影像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冠名单位:云南新天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玉溪市摄影家协会
玉溪康辉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玉溪祥源茶业有限公司
昆明珍茗食品有限公司
玉溪庄园
抚仙湖希尔顿酒店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玉溪网
玉溪旅游网
玉溪旅游微信公众号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新浪网、新华网、色影无忌、央广网、国际在线、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云南旅游新闻网 、玉溪日报、高古楼网站、映像抚仙湖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云南玉溪市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民族风俗、历史古迹、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旅游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5月至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1、相机组
特级收藏作品 1幅 稿酬人民币5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80-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手机组
一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600元
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元
入选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150元
获三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入展作品荣誉证书由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及玉溪市摄影家协会盖章,荣誉证书及稿酬由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颁发并给付,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相机组
(1)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2009“休闲玉溪﹒高香杯”旅游风光风情摄影大赛、2009“中国生态城 .金柿美玉溪”全国主题摄影大展、2011“金柿美玉溪”摄影大赛中的入选获奖作品投稿。谢绝组照。
(3) 作品必须取材于玉溪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摄影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是指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2、手机组
每个注册名限投10幅手机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玉溪网和玉溪旅游网大展专题中。
作品评选
1、相机组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2、手机组由玉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相机组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玉溪旅游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玉溪旅游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中国“美丽玉溪”新天地杯旅游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 |
作品标题 | |
拍摄时间 | 拍摄地点 |
作者姓名(实名)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2.手机组
(1)作者可登陆玉溪网或玉溪旅游网进入中国“美丽玉溪”新天地杯旅游摄影大展比赛专区中注册后投稿,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每个注册名限投10幅手机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玉溪网和玉溪旅游网大展专题中。
(2)微信投稿:
关注微信公众号“玉溪旅游”进行投稿,投稿格式:作品标题+图片+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