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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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摄影作品征集

征稿启事

2016“大美宿迁·三台胜景”全国摄影作品征集

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宿迁市旅游资源,吸引全国摄影人创作反映宿迁市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城市建设、新兴产业、旅游资源的精品力作,提升三台山森林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地方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主办单位特举办2016“大美宿迁·三台胜景”全国摄影作品征集,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宿迁市摄影家协会、宿迁市美术馆、宿迁市三台山森林公园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征集时间:

2016年7月至8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宿迁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城市建设、新兴产业、旅游资源等内容,重点征集反映三台山森林公园人文风光的摄影作品。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作品必须取材于宿迁市境内,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宿迁摄影作品征集”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活动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大美宿迁·三台胜景”全国摄影作品征集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