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2016“美丽玉环”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玉环市是一座在改革开放中迅速崛起的滨海城市,曾五度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综合改革试点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文化先进县、体育先进县、村民自治模范县,及浙江省文明城市、首批“小康县”、经济强县、教育强县等,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县市区和规划发展的中等城市之一。于2017年5月13日撤县设市。
为了进一步宣传展示玉环的人文、自然、文化旅游事业,为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做出更大地贡献,中国摄影报社、玉环市人民政府特联合举办2016“美丽玉环”全国摄影大展。本次大展旨在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玉环的风光风情等旅游资源,提升玉环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摄影带动旅游。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玉环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玉环市委宣传部、玉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玉环市旅游局、玉环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浙江省玉环市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生态旅游、时代建设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鼓励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玉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欢迎广大摄影人投稿。
2.彩色、黑白不限,组照限4一8幅,必须取材于玉环市境内,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拟入展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另外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入展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投稿作品,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玉环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投稿作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玉环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