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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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首届“生态洪雅·康养圣地”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洪雅,这片神奇的宝地,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处于成都、乐山、雅安三角地带,交通便利。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地理特性生成的自然风光,雄、奇、险、秀,婀娜多姿,山川田园风光美不胜收。华西雨屏造就的330余条大小河流遍布1896平方公里的土地,滋润出70%的森林覆盖率,负氧离子平均浓度达国家6级标准,是国内稀有的康养圣地。瓦屋山、七里坪、柳江古镇、槽渔滩四大景点镶嵌其中,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气候条件宜人、全境具备优良的休闲康养环境,赏春花、避夏暑、品秋叶、恋冬雪。人文历史悠久,民风淳朴,是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创作的天堂。

 为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展示洪雅的生态美、景区美、山水美、乡村美,更好地打造“天府花园、国际休闲度假体验旅游目的地”品牌,扩大洪雅的对外影响力,提升其文化品位,中共洪雅县委、洪雅县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报社、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首届“生态洪雅·康养圣地”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洪雅县委、洪雅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洪雅县委宣传部、洪雅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洪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洪雅县林场

协办单位:洪雅县旅游局、眉山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央广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征集反映四川省洪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生态旅游、时代建设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7年1月至11月6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洪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鼓励新作,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四川省洪雅县境内,须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名单。

6.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有关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洪雅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洪雅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