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2017“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花卉是大自然给人类最美好的恩赐,它们可以美化环境,陶冶性情,净化心灵,增进健康,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给人以美的享受、美的熏陶和美的启迪。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北部,坐落着有“中国郁金香第一花海”美誉的荷兰花海,以“田园、河网、木屋、风车、花海”为设计元素,以荷兰名花郁金香为特色,成为集观光、摄影、养生、生态于一体的颇具荷兰风情的花海。
为了繁荣花卉摄影艺术,打造荷兰花海景区旅游品牌,在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中国摄影报社与江苏省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决定自2015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面向全国,全方位征集与花卉及花卉艺术有关的摄影作品,通过举办该活动,逐步建立起花卉摄影的影像宝库,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盐城市摄影家协会、盐城市大丰区丰盈置业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大丰区摄影家协会、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裕丰婚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征集全国各地及大丰荷兰花海核心景区,以花卉及花卉艺术为主题的风光、人文、婚纱摄影、花卉小品等方面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7年3月至10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全国花卉 题材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荷兰花海景区题材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投稿者进行给付,并从中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鼓励2017年创作的作品。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及历届荷兰花海杯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 荷兰花海景区题材作品必须取材于荷兰花海景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2017荷兰花海杯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投稿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7荷兰花海杯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