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印象塘溪 名人故里”全国摄影作品展
征稿启事
塘溪镇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是一方奇异而美丽的土地。地处鄞州东南,东邻咸祥镇,南毗奉化市,西连横溪镇,北枕东钱湖,距宁波市30公里,隔象山港与象山县遥遥相望。全镇区域面积94.6平方公里,下辖17个行政村,常住人口26898人,外来人口14321人,耕地16000亩,山林71700亩。塘溪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白岩山麓的保庆寺是历史悠久的名刹,始建于唐朝。东山村的龙潭,红岩山在当地颇负盛名。金鸡桥,董庆桥是有名的古桥。黄金岙水库的石宕是几百年来采石留下的遗迹,气势磅礴,令人遐思。71省道由北向东穿境而过,境内群山环抱,山水秀美,人杰地灵,名人辈出。著名生物学家童弟周、书法泰斗沙孟海、著名昆虫学家周尧、油画家沙耆等一批中外闻名的学者都孕育于此。
为更好地展示塘溪镇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地域文化和别具情韵的风土人情,提高塘溪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带动当地的旅游发展,特举办“印象塘溪 名人故里”全国摄影作品展。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宁波微观世界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pp.qq.com)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鄞州区塘溪镇行政区划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美丽乡村、城镇建设、全域旅游、时代发展成就等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9年3月至5月3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800元,并赠送全年中国摄影报一份,及中国摄影报报友证,享受合作景区优惠政策。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作品稿酬均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 。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人、新作),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 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作者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印象塘溪全国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作品征集的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印象塘溪 名人故里”全国摄影作品展 办公室(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