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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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宿迁全国摄影作品展

征稿启事

第四届“千年运河 美好宿迁”全国摄影作品展

征稿启事

 宿迁,位于江苏省北部,境内平原辽阔、土地肥沃、河湖交错,是著名的“杨树之乡”、“水产之乡”、“名酒之乡”、“花卉之乡”和“蚕茧之乡”。自古便有“北望齐鲁、南接江淮居两水(即黄河、长江)中道、扼二京(即北京、南京)咽喉”之称。 

 千里运河千年梦,大运河前世今生引人探寻。为更好地展示宿迁市内大运河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地域文化和别具韵味的风土人情,打造宿迁“全域旅游”格局,带动当地旅游发展,特举办第四届“千年运河 美好宿迁”全国摄影作品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宿迁市美术馆、宿迁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pp.qq.com)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大运河宿迁段沿途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20年1月至10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宿迁市摄影家协会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 。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人、新作),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及历届宿迁全国摄影作品展的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反映大运河宿迁段沿途的内容,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 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作者的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第四届宿迁全国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作品征集的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第四届宿迁全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100007)

联系人:薛楠  电话:010-65252309-880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