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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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全国摄影作品展

征稿启事

喜迎建党百年——

首届“诗意瓯江·幸福鹿城”全国摄影作品展

征稿启事

 鹿城区是温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陆地面积292.72平方千米。鹿城始建于东晋太宁元年(公元323年),相传筑城时有白鹿衔花而过,故名鹿城。鹿城自古商贾云集,素有“东瓯名镇”之称。它是中国山水诗的发祥地,山水诗鼻祖谢灵运在此写下了数十篇脍炙人口的诗篇,也是历代文人墨客向往、旅游的打卡之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鹿城区发挥“山水名城”“南戏故里”“百工之乡”“名人之乡”“中国刺绣艺术之乡”的优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大都市核心区的总体布局,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深入实施、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发展战略,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鹿城区入选2018年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科技创新百强区、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和绿色发展百强区及2019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今年又荣获“2020中国具幸福感城市”和“企业家幸福感强区”称号。

 在喜迎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之际,为了使全国人民更加了解温州,热爱鹿城,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温州市鹿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鹿城区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摄影报社联合举办喜迎建党百年——首届“诗意瓯江·幸福鹿城”全国摄影作品展,敬请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温州市鹿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

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新华号、人民号、头条号、新浪微博

征集内容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鹿城区的发展与变化,以影像的方式,切合时代的主题兼顾专业性、国际性和群众性,全方位反映鹿城区瓯江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美景、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和谐社会等内容。

本次影展征集以下三类作品:

侨乡七都:七都古地名“沙洲”,七都位处瓯江山水诗之路的瓯江水系下游,这里,岛中有岛,河中有河,小桥流水,阡陌纵横,村舍俨然,白鹭翱翔,是瓯江之绿色明珠,是鹿城后花园,是浙南著名的侨乡,几乎“家家有侨胞、人人是侨眷”。征集摄影作品内容为侨乡七都人文纪实和自然风光。

魅力江心:江心屿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区北面瓯江中游,呈东西长、南北狭的形状,江心屿素有中国诗之岛、东方佛之屿、世界古航标之称,属于中国四大名屿之一。该屿风景秀丽,东西双塔凌空,映衬江心寺,历来被称为"瓯江蓬莱",历代著名诗人谢灵运、孟浩然、韩愈、陆游、文天祥、王十朋等都曾相继留迹。征集摄影作品内容为江心屿自然风光和其独特的地域文化。

古城经济:鹿城区依山傍水,风光秀丽,又是民营企业的发源地。征集摄影作品内容为温州民营企业40年经济发展变化及活力风采,鹿城区的文化艺术、美丽风光和风土人情。包括鹿城区市核心区、鹿城新貌、沿江工业区、交通枢纽、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成果等内容。

征集时间

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3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6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 。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20年以后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6幅。

3. 作品必须取材于温州市鹿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 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作者的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鹿城全国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作品征集的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鹿城全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100007)

投稿热线: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