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福见石狮 镜艳海丝”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福建省石狮市位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泉州市的东南端,三面环海,海岸线长68公里,是一座美丽富饶的半岛型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中国十大活力县级城市、中国休闲服装名城。
石狮于1988年建市,民营经济活跃,商贸市场繁荣,与16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关系,日均吸引5万多名海内外商贾,拥有亚洲重要服装批发市场、国际食品城专业市场以及布料、辅料等专业市场;海洋资源丰富,拥有国家一类口岸石湖港、祥芝国家中心渔港,集装箱吞吐量、海鲜产品年捕捞量占泉州地区的半壁江山;文旅融合发展,海丝文化、服饰文化、狮文化、闽南文化交汇融合,拥有“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其中三处世界文化遗产点,即六胜塔、石湖码头、万寿塔;石狮美食小吃名闻遐迩,萝卜饭登上央视《舌尖上的中国》,润饼、八宝芋泥、狮来运转、炣海杂鱼、二卤汤、五香卷、海蛎煎、竹笙凤尾虾等地方特色菜收录进央视《家乡至味(石狮篇)》。
为全面展示石狮市秀美的自然风光、厚重的历史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石狮,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影像传播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主办方联合主办“福见石狮 镜艳海丝”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石狮市总工会、石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石狮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协石狮市委员会教科文卫史办公室
协办单位:泉州市摄影家协会、《海峡摄影》杂志社
承办单位: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石狮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石狮市摄影家协会、石狮市玉湖食品有限公司、石狮市玉湖豆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美篇摄影、新浪网图片频道、搜狐摄影频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未来网、中国报协网
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新华号、人民号、美篇号、新浪微博、头条号
征集推广平台:美篇APP、手机影像APP、千途APP
征集内容:全面征集反映石狮市境内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海洋风光、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品,设置以下四个类别征集:
1.丝路美·狮文荟萃:彰显石狮独特的人文风情、海丝遗迹、狮文化、历史古迹、民俗节庆、文化遗产等;
2.城市美·山海联动:展现石狮城市美景、海岸风光、乡村振兴、生态环境;
3.繁荣美·商都百态:展示石狮的经济建设、城市生活、商贸文化、美食天地;
4.劳动美·匠心独运:展示石狮劳动模范、工匠人才和一线工人拼搏进取、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时代风采。
征集时间:
2022年2月至11月3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600元。
入展作品均获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石狮市摄影家协会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石狮市行政区划内地域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石狮市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官方网站: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福见石狮 镜艳海丝”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
推广征集平台:投稿者亦可在美篇APP、手机影像APP、千途APP中注册并参与投稿。
2.光盘、U盘投稿: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投稿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福见石狮 镜艳海丝”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7)
投稿热线: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