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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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全国农民摄影邀请展

征稿启事

蛟河素有“农民摄影之乡”“吉林农民摄影文化现象”的美誉。2026年既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为激发广大农民拿起相机和手机,捕捉家乡日新月异的变迁,记录美好生活,生动见证乡村振兴丰硕成果,充分展现特色蛟河、活力蛟河、幸福蛟河的时代画卷,展示农民摄影这个新大众文艺群体的“在场”力量,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中共蛟河市委宣传部以“乡村蝶变”为主题,举办首届“乡村蝶变”全国农民摄影家邀请展(以下简称“蛟河全国农民摄影家邀请展”)。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积极参与。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农民日报、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吉林省“吉字号”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主办单位: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吉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蛟河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蛟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吉林市摄影家协会、蛟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蛟河市文广旅局、蛟河市林业局、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媒体支持:

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网、人民网、中国摄影网、中国吉林网、美丽中国影像报、中国网、新华网、网易、新浪中国、今日头条、抖音、腾讯新闻、澎湃新闻、搜狐新闻、凤凰新闻、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吉林日报、雾凇融媒。

征集内容

1.以最贴近农民现实生活的方式,多角度聚焦“新农民、新农村、新农业”的题材。

2.表现家乡文旅风光、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等题材。

3.记录农民的辛勤劳作,以及农业丰收给农民带来的喜悦等题材。

4.聚焦农村的文化遗产、传统技艺、民俗节庆等题材。

5.讲述身在异乡为实现自己的中国梦而打拼的农民工生活、工作、学习,关注留守儿童与老人等题材。

6.蛟河市反映自然生态、人文、乡村变化等方面的优秀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26年4月至8月2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建议不要在最后一天上传作品)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最佳收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2000元;

特别收藏作品2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荣誉收藏作品3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优秀作品74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200元。

其中蛟河题材(征集内容第6条)共入展30幅,收藏作品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所有优秀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主办方将在所有作品中选出部分优秀作品推荐刊登在《中国摄影报》,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作品稿酬由相关主办单位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获奖摄影家凭荣誉证书可免费畅游蛟河市区域内所有旅游景点。

征稿细则

1.具有农业户籍或从事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的摄影家、爱好者和乡土文化能人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单幅或组照不限,组照每组4-12幅。拍摄时间、地点不限,须提供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事件或拍摄背景等简要的图片说明,同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联系方式。

3.投稿作品也可以是完整的专题形式,每个专题需由12-20幅作品组成,需提供专题中每幅作品的图片说明,并提供完整专题的主题阐述。

4.本次投稿仅接收电子文档,黑白、彩色均可,投稿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1MB以内,长边大于1000像素,作品中不得添加题字或水印。

5.本届大展只征集纪实类摄影作品。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对影调和色彩等的调整应适度。彩色作品可整体转变为黑白。

6.投稿作品不存在有违公序良俗、误导公众认知、影响正常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的行为。

7.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8.主办方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供鉴定和展览。投稿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9.根据作品质量,主办方有权从组照中调整入展作品数量,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10.主办方有权以出版、展览、放映、媒体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可不再支付稿酬。

11.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方式

投稿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http://www.cppfoto.com)“蛟河全国农民摄影邀请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15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1MB以内。

联系人楠楠

联系电话:1776779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