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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2013·中国新闻摄影盛典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4/2/11  作者:中国摄影报  来源:中国摄影报

2013年度  十佳摄影记者  十佳图片编辑  十佳多媒体作品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新闻纪实摄影委员会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宣传部
                        中国摄影报社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苏州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www.cppfoto.com
      媒体支持: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苏州日报  

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
  每一天的时光总会留给这个时代诸多印迹。
  一幅幅定格的画面,一幕幕曾经的场景,都会通过广大新闻摄影记者的镜头,通过图片编辑等岗位的精心编发,通过全媒体时代的多媒体传播,留存在公众记忆里,铭刻在共和国的史册上。
  新闻摄影作品是我们每个个体生命历程的直接或间接的缩影,从新闻照片中,我们可以阅知时代,展望未来。摄影记者、图片编辑等新闻摄影工作者,怀有我们这个时代不可或缺的良心和责任。新技术和新形态的不断出现,也让新闻摄影呈现出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全新样态。
  为了更好地总结回顾一年一度的中国新闻摄影成就,打造新品牌,传播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留存更多影像史料,推出更多更优秀的新闻摄影人才和作品,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推出以“记忆”为主题的中国新闻摄影盛典活动。
  “记忆2013·中国新闻摄影盛典”活动设立“2013年度十佳摄影记者”、“2013年度十佳图片编辑”、“2013年度十佳多媒体作品”等荣誉,即日起开始征稿,2014年3月20日截稿,3月下旬进行评选,4月中下旬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举办揭晓颁奖典礼及作品展览、学术研讨、讲座、知名图片编辑见面会及采风活动等。诚邀广大新闻界、摄影界人士参与。

项目释义:
1. 2013年度十佳摄影记者:奖励2013年度工作业绩突出,优秀作品众多,产生了一定业界及社会影响的摄影记者。
2. 2013年度十佳图片编辑:奖励2013年度工作业绩突出,在图片编辑和新闻摄影传播领域付出努力,有一定开创性成果,具有一定业界影响力的图片编辑(含平面媒体图片编辑和互联网等其他媒体图片编辑)。
3. 2013年度十佳多媒体作品:奖励运用现代综合媒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摄影、动画、图形、图表、声音、文字等)拍摄制作的多媒体短片、故事片或互动媒体报道。

荣誉设置:
1. “2013年度十佳摄影记者”10名,稿酬每人1万元。
2. “2013年度十佳图片编辑”10名,稿酬每人1万元。
3. “2013年度十佳多媒体作品”10件,稿酬每件5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手机报、苏州日报及其他合作媒体将刊登入选者名单及其参评资料。

参评方式:
1. 主办单位邀请国内部分媒体负责人、媒体摄影部门负责人、图片总监及多媒体编辑等具有一定专业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士,组成本次活动的推荐委员会,推荐优秀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多媒体作品参评。
2. 诚邀全国各大媒体机构推荐供职于该机构的优秀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及其刊播的优秀多媒体作品参评。
3. 欢迎新闻界、摄影界人士推荐优秀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多媒体作品参评。
4. 新闻摄影从业人员自荐并提交材料参评。

参评资料:
1. “2013年度十佳摄影记者”参评者,均应为就职于媒体机构的记者。每位参评者须提交本人2013年度拍摄并发表的单幅新闻摄影作品8幅、2013年度完成并发表的新闻摄影组照1件(4-12幅),且作品均须注明发表媒体及日期,本人新闻摄影业务论文或心得体会1份,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业界及社会影响和所获荣誉的其他材料。
2. “2013年度十佳图片编辑”参评者,均应为就职于媒体机构的专职图片编辑。每位参评者须提供本人2013年度编辑完成并刊播的图片专题、专版、封面或内页等材料10件(可附编辑过程描述及相关资料),本人新闻摄影或图片编辑业务论文或心得体会1份,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业界影响和所获荣誉的其他材料。
3. “2013年度十佳多媒体作品”的参评作品,均应是2013年度拍摄制作完成的。

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以收到参评材料日期为准)。

评选安排:
1.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知名的媒体负责人、摄影家、评论家、图片编辑、策展人及其他相关人士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推荐和自荐参评者及作品进行评选。
2.推荐委员会成员不担任评委。

征稿细则:
1. 凡符合条件的国内媒体从业者均可提交相关材料和作品参评。
2. 所有参评者提交的参评资料均应符合新闻摄影基本业务规范要求,所有参评者提交的新闻照片均应附图片说明。所有图片参评资料均应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1M,长边要求1000-1500像素。组照请注明作品序号并与图片说明一一对应。所有文字参评资料均应以WORD文档提交或扫描成图形文件提交,图形文件要求同上。
3. 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入选者的原始数据文件,进行影像技术鉴定,用于举办展览等。入选者请务必将原始数据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本活动实行公示制度,“2013年度十佳摄影记者”、“2013年度十佳图片编辑”及其参评材料和“2013年度十佳多媒体作品”将在本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对于所有入选者提交的相关作品和材料,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支付报酬。
6. 提交新闻照片参评者应保证其本人为所提交照片的作者,并对该照片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提交图片编辑类材料参评者应保证其在编辑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并是成品的主要责任人;多媒体作品荣誉将授予出品方或出品方认定的主要责任人,稿酬由出品方分配。所有参评者均应保证其所提交的作品和材料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评者本人承担。
7.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 凡入选者提交的参评作品和材料不符合新闻摄影基本业务规范,或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的,主办单位有权收回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 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参评作品和材料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10.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推委会成员参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1.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评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参评须知:
本活动只接受电子文件。
1. 光盘、U盘提交:参评者将所有应提交的参评资料刻入光盘,或拷贝在U盘中寄送,信封上请注明“记忆2013”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记忆2013”办公室收(100007);电话:010—65251661;联系人:夏雨欣。
2. 所有参评的多媒体作品均须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
3. 邮箱提交:专设邮箱
jiyi2013@chinaphotopress.com,接收“2013年度十佳摄影记者”、“2013年度十佳图片编辑”参评者提交参评材料。

 

记忆2013·中国新闻摄影盛典推荐委员会

主 任
邵华泽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名誉主席、人民日报社原社长

副主任
张小影     经济日报社总编辑
朱 灵       中国日报社社长、总编辑
孙德宏     工人日报社社长、总编辑
陈小川     中国青年报社社长
刘北宪     中国新闻社社长
解国记     《新华每日电讯》总编辑
姬 斌        新华社《瞭望》周刊社社长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共48人)
丁 伟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全国专业报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
丁 玫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 新华社摄影部副主任
于文国     工人日报社摄影部主任
于先云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新华日报社摄影部主任
王 军       海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海南日报社副社长
王 宏       天津日报社总编辑
王桂江     凤凰网视频制片人
石大东     中原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社长
冯建新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主席、重庆市记协常务副主席
巩志明     华商报高级编辑、评论家
任灵杰     山西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山西日报社摄影部主任
向云驹     中国艺术报社社长
刘开明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新民晚报摄影部主任
刘生生     中国晚报摄影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阳晚报社副总编辑
刘杰敏     辽宁省新闻摄影学会会长
严志刚     新浪网助理总编辑、图片总监
苏保伟     宁夏回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宁夏日报社编委、摄影部主任
李 莹       腾讯网新闻中心主编
李 舸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人民日报社摄影部主任
李卫红    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杨 浪       海航集团文化艺术总监
杨发维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湖北省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延平     北京青年报社社长
张宏伟     搜狐网图片总监
张莉华     新媒体视觉学会秘书长
陈 杰       新京报视觉部主编
陈志勇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陈更生     河南省新闻摄影学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郑石明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中国地市报新闻摄影学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
居 杨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法制日报社摄影部主任
赵彤杰     中国体育摄影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体育报社副总编辑
胡 颖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新闻与传播委员会副主任
胡金喜     北京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
钟荣健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新闻摄影学会常务副会长
骆永红     京华时报社图片总监
莫定有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执行主席
柳 军       解放军画报社社长
柴继军     视觉中国集团执行董事、总编辑
钱 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执行主席
徐京星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 中国日报社新闻图片中心主任
徐渭明     中国县市传媒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唐师曾     新华社记者
梁 音        南方都市报视觉中心音视频部主任
梁向锋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温晓晗     人民摄影报社社长
裘志伟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浙江省新闻摄影学会秘书长
鲍利辉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云南省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霍 玮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