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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形造像,再现英雄本色——看“广东公安百名英模肖像摄影展”体现的新观念

发布时间:2018-01-25  作者:吴吕明  来源:中国摄影报

电影、电视和各种视频媒介等集视觉和听觉艺术于一体的动态影像,可以把许多不同内容、不同景别、不同角度的画面通过蒙太奇手段拼接起来,对于塑造完整的艺术形象、表达述说倾向,叙述一个完整的警察故事,无疑是更加精彩,而其中穿插打动人心的温情故事,又刺激、吸引观众,从而消解警民之间不自觉的对立情绪,拉近警民之间的亲和关系。但电影、电视等动态影像的传播必须借助更多的设备和场合才能得到良好的展现或观看效果,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在日常宣传推介中更大量使用的多是静态的视觉画面——绘画与摄影所产生的批量图像。

绘画与摄影,同属于静止性的视觉艺术,它们通过使用不同的工具,用画面构成、光影色彩、点线面对比等艺术手段和技法,从生活中截取典型形象,用二维平面的画面去表现三维立体的空间,达到故事情节的视觉直观,具有造型性、描述性、空间性、瞬间性等相同的美术特征。由于绘画与摄影所创作出来的静态图像,不会像电影电视等动态影像那样稍瞬即逝,也不需要特别的展示设备就可以让人们细品慢读,而且可以大量复制分发派送、广为传播,所以更加适合作为社会传播产品而成为宣传的选择。由于绘画用人工手绘的特性,创作效率和真实呈现等许多方面都比不上摄影,因此摄影更加以其直观可视、准确记录、快捷便利等优势,得以实现“有图有真相”的见证目的和作用,在现代社会不断取代绘画而成为传播视觉图像和文化艺术的最广泛的应用。

今天,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仍认为摄影只是一种记录的工具。实际上,摄影术自发明之后,摄影就有被利用做政治宣传工具的经历,不过大部分还只是在于将照片视作证据的作用,着眼点在摄影的记录见证功能上。虽然后来在某一段时期确实曾经把摄影强化为政治宣传的手段,但在后来对那种“摆拍”的摄影观的大批判,其实更多的是指责“假大空”的思想观念和摄影一元化的问题。事实上我们很快就看到,摄影在记录瞬间之外,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应用是越来越广泛,遵循社会分工的法则,摄影也细分出了许多不同的类别圈子,呈现多元化的蓬勃发展。在摄影细分的各个类别里,各按各行内规矩办事,各行其道;跨过另一个摄影类别就是另一番天地,没有什么固然的必然。“怎么拍”取决于“拍什么”和“为什么而拍”。

作为视觉的艺术,摄影除了可做纪实性的直观记录,摄影也是反映客观现实和表现主观情感的再现艺术,是一门塑造形象的造型艺术,也可以像电影、绘画那样通过各种摆布、设置去“再现”场景,实现艺术表达的创作需要。现代科技的支持,更加赋予了摄影以无限的艺术可能。所有的艺术创作都讲求“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形式为内容服务。因此,不同的摄影目的,就决定了摄影可以使用不同的“形式”来呈现“内容”。当然,新闻摄影不能“摆拍”,这是一个例外,但其他的“摆拍”就都不是“罪过”,现当代许多摄影艺术家的创作就是通过摆拍来完成的。艺术的主张与诉说,在一定程度就是为某种需要服务。特别是进入现当代,艺术不断进行创新,艺术表现形式与观念不断抛开程式化的规范和固有的概念,各种艺术门类之间的横向渗透、吸收,交融互补;摄影艺术更是得到科技发展的技术支持而不断颠覆传统观念,它兼收并蓄其他艺术之长,使其自身获得更大的包容性与多义性;在现当代艺术家的眼内,摄影不再是“照相”,而是“造像”,画面内容是可以根据作者表达思想感情、理想愿望,反映主观愿望诉求等需要,通过设置具体可视的形象,通过再现来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强调和强化艺术形象的表现力……也因此,摄影成为了领衔艺术创新的最主要表现手段和呈现方式。

摄影进入公安宣传的运用历史并不短,尽管在国展、省展等摄影艺术展览中也曾经见过不少优秀的警察摄影作品,但在街头巷尾、日常生活中见到的公关宣传展现警察形象的照片,或者在网上搜索有关警察的照片,大部分是缺乏艺术性的程式化、刻板化、群体化的“照相”,是生硬、单一、单纯的图示式照片,甚至还有一些本来是希望彰显人民警察“威武形象”的宣传招贴,却涉嫌显摆“警察大哂”,让人不知该如何置评。

这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广东公安百名英模肖像摄影展”的作品,改变了我对广东公安形象宣传摄影的印象。塑形、造像、再现、英雄、本色,我认为这5个关键词可以将宣传理念和创作手法与过往作一个截然不同的划分。这次展现的不再是摆架势让人敬而远之的“威武之师”的警察形象,而是一群有亲和力、有人情味的“人民不会忘记”的新警察故事,是引人入胜的、静态版的情节“大片”。

本次展览共收录全省公安系统109位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公安英模代表的肖像作品,有突出奋战在打击犯罪最前沿,在与犯罪分子生死对决的惊心动魄的英雄壮举;有表现数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用执着的坚守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大爱;有展现在科技创新的征途上披荆斩棘、殚精竭虑,用智慧和胆识打造广东公安先锋形象;有再现在大灾大难面前,赴汤蹈火、义无反顾,以最美的逆行姿态展示了公安队伍英勇善战的光辉形象……全部作品都结合了英模的个人事迹和地区、警种等情况,再充分运用摄影光影的艺术语言和拍摄技术,塑造出了充满现场感、情节性、故事性、观赏性,活生活现英雄本色的“真”形象;这个为公安英模塑造“最具代表性、示范性”的摄影“造像”,每一张都是艺术和技术成功结合的优秀摄影作品,确实是用“工匠精神”去打造文化品牌,是高水平、高质量呈现公安警察形象的摄影精品。

公安工作从不缺少一流的故事。但为什么以往展现公安警察形象的摄影招贴总不能惹人喜看呢?我想可能就是思想观念没有转变。“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句话始终具有文艺创作的现实指导意义。用摄影艺术展现警队风采,表达人民警察的生命价值与崇高追求,为公安英模创作肖像摄影作品,就是要用鲜活的形象说话,用作品说话,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人民警察的默默奉献和英雄本色,让警队拥有一份“看得见”的传承。那么,这就需要一个新时代新创作的新观念。

事实上,这些公安英模肖像摄影作品的创作已经远远超越了一般人物肖像摄影的范畴,这些作品不仅很好地展现了公安英模的人物外形特征,拍出了人物的气质特点,展现了肖像摄影的艺术特色,还根据英模事迹和警种特点的提炼浓缩,合情合理地融合运用了各艺术门类的表现手段和拍摄技巧,通过人物布景安排,营造环境气氛,用光亮突出英雄形象,组合不同内容,增添故事情节,在一个画面里赋予了作品更多的观看和意义,充分再现了本色“出演”的每个英模有肉有血的警务风采,用艺术的真实把现实的真实提升到形而上的层面,的确非常了不起。这109幅作品的画面不出现雷同,不仅很好地展现了每个英模的精气神,还很精彩地诠释和塑造出了广东公安各警种的单个形象。可以大胆地说,这109位公安英模的摄影肖像,已经不再是他们单个人的肖像,放射出来的是整个广东公安18万公安民警和现役官兵的光辉形象,是一群头顶警徽、肩挑使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守望每座城市、乡村,每条大街、小巷,每个日升、月落,忠于职守、奋勇争先、可学可鉴的时代典范。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警察之魂,文以铸之。走进新时代,要实干也要做宣传。如何讲好新“警察故事”,展现人民公安的亲民、爱民、护民的新形象新风采,使得展示民警形象的招贴画有看头,有说服力,让人民肯信赖,有信心、更支持,这是一门学问。用摄影艺术的交融,用创新思维去创作,用公安英模作代表,去再现人民警察的新视觉形象,充分反映了策划团队对创作观念与文化追求的探索勇气和锐意进取精神;把项目策划的主创力、想象力、呈现力、执行力等艰巨复杂的艺术表现成功地劳动转化,更体现了广东公安文化系统在整个宣传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以优秀文化作品塑造人、引导人、感染人。如此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此精工细作去“塑形”“造像”“再现”“英雄”“本色”,全面展现公安英模的摄影肖像,彰显警队风采,为“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谱写篇章,这在广东公安史上还是第一次,在全国公安摄影史上也是第一次,确实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公安英模作为公安队伍的精神血脉,具有生生不息的传承基因和代代相传的辐射效应。广东公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凝心聚气打造优秀文化作品,这样重要的尝试,闪耀着广东公安文化经年铸剑的灼灼光华。弘扬英模精神,汇聚磅礴力量,广东公安努力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华彩篇章。广东公安百名英模肖像摄影展,不仅仅是为英模造像、向英模致敬,呈现新时代的公安新形象,也再次显示了摄影影像的力量,对于推动广东摄影的观念更新和事业发展,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作者系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摄影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