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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9-04-10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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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自创办以来,坚持用影像记录农村变化,反映农业发展,讲述农民故事。“新农村纪实摄影工程”历经十余年,初心不改。2019年,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将举办第九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谋划了今明两年“三农”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到2020年必须完成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第九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鼓励摄影创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记录身边生活,见证时代变迁。以丰硕的创作成果,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

一.征稿类别

本次大展设置5个类别。

类别一:焕新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映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全面振兴、决胜脱贫攻坚等带给农业、农村、农民的深刻变化。

类别二:家园

故乡的风景永远是心中最美的画面。表现家乡的自然风光,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

类别三:农事

春种秋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劳作的艰辛,丰收的喜悦。记录那些用劳动创造幸福的人和事。

类别四:传承

传承是一种情怀,传承是一种自信,传承是一种责任。聚焦文化遗产、乡风民俗、传统技艺、礼仪节庆等。

类别五:异乡

无数人离开故土融入新生活。讲述身在异乡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实现尊严梦、成才梦、致富梦、主人梦、幸福梦而打拼的故事。

二.荣誉设置

大展设置入展作品150件(幅/组),每件作品稿酬人民币500元,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主办方有权对最终入选作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每位作者入展作品最多不超过3件。主办方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如投稿者在专业摄影工作者、摄影志愿者辅导下完成创作、参与影展,请在注册时,注明辅导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入展作者的辅导人将获得“2019全国农民摄影大展优秀摄影志愿者”荣誉证书,优先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摄影志愿者,优先被推荐加入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

三.投稿须知

1. 凡具有农业户籍或从事农业相关行业的摄影创作者均可投稿,须上传可证明的电子文件。

2.征稿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以上传日期为准)。

3.投稿作品须为2017年1月1日至截稿日期间拍摄(组照中至少有一幅作品在此时段内拍摄)。凡在历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展、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入选过的作品谢绝投稿。

4.请登陆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点击链接至“2019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注册专区(http://px.cpapx.cn/)投稿。投稿者须实名注册,按照参展表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信息。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投稿作品需配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包含时间、地点、拍摄内容等信息。

6. 同一作者可投送多种类别,但同一幅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投稿作品单幅、组照(4—8幅)、黑白、彩色均可。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7. 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文件格式均为JPEG,文件大小限500KB以内。

8.谢绝电脑创意作品,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判断的改动。彩色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9.入展作者须保证其作品的真实性,且有义务在主办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入展作品的原始图以供鉴定。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原始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10.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作品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1.征稿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选。拟入展作品在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12.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宣传和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13.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咨询电话:010-65288011    6512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