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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四渡赤水放光辉》全国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5/5/7 作者:中国摄影报社
四渡赤水战役是长征史诗中精彩的英雄篇章,是中国工农红军军事指挥艺朮的得意之笔,是世界战争史上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光辉典范。为隆重纪念红军长征四渡赤水胜利80周年,传承红军精神,弘扬长征文化,特举办第二届《四渡赤水放光辉》全国摄影作品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四渡赤水纪念馆
媒体支持:中国摄影报
征集内容
1、红军四渡赤水战役的战场、渡口、驻地、遗址遗迹、纪念建筑等相关的历史照片。
2、红军四渡赤水经过的地方之人文景观、民族风情、自然风光及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2015年4月-8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 1件 收藏费人民币20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 3件 收藏费人民币各10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6件 收藏费人民币各5000元
优秀作品 110件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重要历史图片参展作品 30件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收藏作品的投稿者不得重复,入展作品均颁发证书,每位作者可获赠一本影展画册。入展作品收藏费、稿酬由四渡赤水纪念馆向入展作者支付,并代扣代缴收藏费的个人所得税。
另设组织贡献荣誉单位2名,组稿费各5000元,以集体送稿的入展数量、质量评选。
征稿细则
1、作品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提倡纪实作品,图像可作适当调整,但不得合成、添加处理。(创意作品可放宽处理限制,但构成作品的所有元素必须是作者本人实拍的素材,并标明是“创意作品”。)谢绝首届《四渡赤水放光辉》摄影大展的作品。
2、投稿人必须保证所投稿件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仼何侵权行为。违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投稿数量不限,人文类单幅、组照均可(每组限4-6幅),风光类只限单幅。作品规格为10英寸,勿装裱;作品正面左下角可以标注作品名称,不得出现作者姓名;作品背面必须附作品登记表,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影展稿件”,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欢迎赤水河流域各县(市)集体送稿。
4、作品评选后,由主办单位统一调取作品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将底片扫描成数字文件。jpg格式文件不小于5MB, tif 格式文件不小于40MB)。作者接到入选通知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数字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本展览不收作品参评参展费。所有作品稿件不退稿。不按要求送稿视为无效稿件。
6、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复制、研究、出版、放映、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的使用权,收藏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7、凡投稿参评参展者,均视为已确认并同意遵守本征稿通知中的各项规定。
作品评选: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摄影专家组成。
展出时间:2015年10月
展出地点: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四渡赤水纪念馆
投稿地址
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四渡赤水纪念馆展览办公室 邮编:564618
收件人:熊洪潘 电话13985633695 办公室电话:0851-22661958